关于公布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实施细则及网上复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2016-01-07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学院2015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要求,现将学院2015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1、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我院2015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我院对每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与录取。

    2、考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必须满足我院复试条件,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合格标准为60分),但两科均不计入总成绩。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等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我院将报教育部审批,待教育部批准后,复试成绩才有效。

    4、综合面试成绩18分以上(含18分)(满分30分)、创作/设计复试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满分150分),专业论文成绩在72分以上(72分)(满分120分)。

    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专业创作/设计高者优先,若创作/设计成绩也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美术学51名【其中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综合)创作研究21名;版画创作研究2名;雕塑创作1名;跨媒体艺术7名;视觉中国创意媒体1名;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意2名;基础教育教学型人才培养5名;美术教育理论与创作研究6名;公共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3名;壁画、漆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3名;】,设计艺术学21名【其中当代陶艺创作与理论研究4名;景观设计3名;环境艺术设计3名;城市设计1名;工业设计5名;文创设计制造业协同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5名】。

    7、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学校有权依据学科发展和复试情况对各研究方向的计划做适当调整;对于弄虚作假获得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8、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批为准。


    成绩查询网址:http://61.130.6.247/zsb/2015/2015mfa/index.asp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