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及调档通知

2018-05-17

为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审核,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精神及《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美院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进行政审以及调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必须下载“附件1—(应届生)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鉴定表”由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于528日前寄达我院招生办公室。

2、政审合格考生请根据政审表上填报调档时间寄送本人档案,要求在65日前寄送到我院招生办。

3、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要提交政审表,不寄发调档函。

二、往届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必须下载“附件2—(往届生)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鉴定表”由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或村委会等出具,并加盖公章,于528日前寄达我院招生办公室。

三、拟录取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不进行调档。

四、调档和政审邮寄注意事项:

邮寄必须选择机要或者EMS快递,请不要选择其他快递形式(否则后果自行承担)。档案于65日前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如果需要直接面递,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1B213招生办公室递交。

邮寄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收件人:徐老师

     邮编:310002

     电话:0571-87164629

 

附件1—(应届生)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鉴定表

附件2—(往届生)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政审鉴定表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