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22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生录取应当具备《中国美术学院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要求,以同等学历身份参加考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录取条件

   1、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理论类专业不得低于45分:包括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与策划研究)、设计学(设计文化研究、工艺文化研究、手工艺术学研究、设计美学与实践研究)。

    2)实践类专业不得低于40分:包括美术学(不含视觉文化与策划研究)、设计学(不含:设计文化研究、工艺文化研究、手工艺术学研究、设计美学与实践研究)。

   2、综合面试和各专业笔试科目(不含英语)考试成绩应分别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3、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三、综合分计算

    1、综合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专业笔试平均成绩【专业研究能力考核(1)、专业研究能力考核(2),每科满分100分】×60%

    2、英语成绩不计入综合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分。

    四、录取规则

   符合以上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其填报的专业研究方向志愿,择优录取。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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