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美术创作、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中国美术学院杭州的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和上海的张江校区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点。

 
一、招生计划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700人(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85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特别提醒: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者,上述第4项条件参照各省关于音乐类统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符合条件有意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依次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与交费
1)网上报名与交费时间:201212292013116,每日900—2200(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b.caa.edu.cn)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交费: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个专业(类)180元标准交纳【其中美术与设计理论类报名(含资格审查)费为110元】。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是报名的必经程序,未办理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1)报名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点名称
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咨询电话
杭州考点
21920
800—1600
22224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
0571-87164630
武汉考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027—85620977
北京考点
北京市望京中环南路2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
010—64746914
沈阳考点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024--88269590
成都考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武侯高级中学
028—87328100
广州考点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020—85211338
上海考点*
226
800—1600
22731
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中国美术学院张江校区
021—50803041
50277973

 

*注:已经在杭州、武汉、北京、沈阳、成都、广州考点参加过现场确认的同时报考上海考点的考生,可不参加上海考点的现场确认,直接参加上海考点考试。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除报考美术与设计理论类的考生外)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单(网报号),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报考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报考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后,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资格审查表,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成功交纳报名费后,该专业的报名无需再现场确认
3、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手续应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不得代理。
2报考杭州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相关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杭州、武汉、北京、沈阳、成都、广州六个考点中任选一个考点报名,参加该考点一至二个(不得超过二个)专业(类)的考试。
3报考上海张江校区的所有专业只能在上海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每位考生限报其中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照本简章要求报考。因考点考场容量限制,除杭州考点外,其他五个外地考点每日报考人数达到该考点考场容量上限时即止,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日程。
5根据广东省招生办规定,凡报考我院的广东籍考生,只能在广州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报考录音艺术专业和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的除外),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4、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gjxy.caa.edu.cn/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四、考试事项
1、杭州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专业代号
专业(类)
方向
计划
人数
学制
考试科目一
上午2.5小时
(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二
下午3小时
(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三
下午1小时
(满分60分)
各考点
考试时间
中国画130406T
01
中国画1
12
4
命题创作
专业写生
书法
222
02
中国画2
30
4
线描人物写生
素描写生
速写
书法学130405T
03
书法学
30
4
书法临摹与创作
篆刻与写作*
古汉语
美术学
130401
04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58(其中山东省限招8名)
4
不考专业课,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资格审查表等。
绘画
130402
05
造型艺术类
300
4*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223
视觉传达设计130502
06
设计艺术类
420
4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224
动画
130310
0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230
4
色彩
素描写生
(线性)*
速写
222
建筑学
082801
08
建筑学类(5年制)
75
5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223
环境设计130503
09
建筑学类(4年制)
45
4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录音艺术*
130308
10
录音艺术
15
4
初试:音乐视听、音乐理论(2.5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音乐技法(一门乐器)(10分钟/人,满分100分)
复试:面试(15分钟/人,满分60分)
222
—23

 

*注: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入学事项中的第5点。
书法学专业中的考试科目二篆刻与写作考试所需篆刻工具由考生自备。
绘画(造型艺术类)中的雕塑专业学制为5年。
素描写生(线性):是指以线性表达为主的素描写生方式描绘客观对象。
录音艺术专业仅在杭州考点设立考场,其他考点不设考场。222初试:考音乐视听、音乐理论。初试结束后,按招生计划6倍左右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223复试:考音乐技法和面试,详细考试信息见我院招生网录音艺术专业介绍。
2、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及
国标代码
专业代号
专业方向
计划人数
学制
考试科目一
上午2.5小时
(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二
下午3小时
(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三
下午1小时
(满分60分)
上海考点考试时间
产品设计
130504
11
工业造型设计
50
4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227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5
12
染织与服装设计
75
4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227
公共艺术
130506
13
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25
4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228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14
平面设计
75
4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228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15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
50
4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228
环境设计
130503
16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75
4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31
动画
130310
17
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50
4
色彩
素描写生
速写
31

 

3、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绘画工具考生自备。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4、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3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5、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考生只有取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后,方可填报本院志愿。)
6、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仅限于英语。
 
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
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专业代号
专业(类)方向
综合分计算公式
语文单科要求
英语单科要求
文化总分要求
01
中国画1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85
70
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02
中国画2
03
书法学
04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100
100
90
05
造型艺术类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85
75
06
设计艺术类
0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08
建筑学类(5年制)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09
建筑学类(4年制)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10
录音艺术
11
工业造型设计
12
染织与服装设计
13
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14
平面设计
15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
16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17
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3、录取规则:
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
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并且单科成
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对其它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折合成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
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英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4、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七、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费标准:每生15000/学年【其中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3、中国美术学院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4、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52013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及教学模式如下:

专业大类及所含方向
两段式教学模式
专业(类)
专业或专业方向
中国画
中国画人物、中国画山水、中国画花鸟、中国画综合
中国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书画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专业学习。
书法学
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与教育
书法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书画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专业学习。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艺术设计学、史论、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美术与设计理论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专业学习。
造型艺术类
油画、版画、雕塑(该专业学制5年)、跨媒体艺术、城市雕塑、景观装置艺术、壁画与漆画、公共美术教育、教师教育(该专业按师范类要求培养)、公共艺术策划与传播
造型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设计艺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业设计(该专业毕业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居住产品设计、交互产品设计、休闲产品设计、移动产品设计、染织设计、综合设计、色彩设计、艺术工程与科技、陶瓷设计、玻璃设计、饰品设计
设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摄影艺术、影视广告、影视制作、动画、
插画与漫画、网络游戏美术、多媒体网页设计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建筑学类(5年制)
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三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建筑学类(4年制)
景观设计、环境艺术
建筑学类(4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传媒动画学院完成4年制学习。一、二年级进行专业基础学习(含美术基础、音乐基础),三、四年级分别进入影视音乐制作工作室、音频工程与录音工作室、声音艺术表现工作室进行专业学习。

 

6、《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网http://jwc.caa.edu.cn
 
八、联系方式: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164630
南山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
象山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352
张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
 
中国美术学院享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报考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