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专业合格考生须知

  首先祝贺你专业考试合格!现将考生应了解和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按国家教育部规定,考生所报我院专业若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则须参加省统考,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合格考生如经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复核,有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我院的专业合格证无效,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请持有效“专业合格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及高考志愿填报。本院专业合格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规定,以招生计划的4倍左右依据各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人数确定每个专业(类)的分数线。专业排名是并列数计算在内的实际数。

  三、录取原则和具体细则:
1、我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1)中国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10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90分;绘画(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0分;
其他专业(类):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5分。
(3)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内(含20%,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内(含5%,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  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对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各专业(类)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A、[代码10]艺术设计学专业: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3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
B、[代码14]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C、其他各专业(类):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4)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人数少于等于15人的,1个名额;招生计划人数超过15人的,每15人有1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3、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4、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仅限于英语。
5、原则上首先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直至计划完成。在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三志愿者。
6、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2010年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志愿填报须知
1、考生本人须慎重填报你在中国美术学院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信息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院招生办网站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必须与考生高考所在省填报我院志愿时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一致。 
3、我院专业志愿填报时间:2010年5月11日——6月25日
填报网址:http://zb.caa.edu.cn
在网上填报提交的同时,考生须打印“考生志愿填报确认单”(上联),本人签名确认后在6月28日前邮寄回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下联考生留存,作为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参照。
4、若考生无上网条件,请将“联系地址、邮编、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于6月10日前邮寄到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邮编:310002。
填报我院专业志愿时的“考生当地所发高考报名号”是指各省招办在艺术类考试报名时发给考生的报名号(全国统一为14位。注意:部分省、市在专业考试后才发此号。若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招生办)。
5、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网上填报志愿密码(密码在专业成绩单上),若遗失,后果自负。
6、请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仔细在网上阅读《考生必读》、《填写志愿须知》等要求事项。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