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位考生:
我院2009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即将开始,为了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严肃考纪考风,确保我院专业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将《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场规则》公示,望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院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并结合《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违规情况处理办法》对违规违纪考生作出处理,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对已经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我院将结合身份核对、专业复查和体检等三方面的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以下是我院对08级录取的违规违纪新生的处理案例:
考生××,专业准考证号0810××196,系我院绘画(版画)专业08级新生,在入学后学院的复查中发现该生在我院当年组织的专业入学考试期间请他人代考,情节恶劣。我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中国美术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经招生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和一年之内不得报考我院的处理。
附: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2、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场规则。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