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 国标代码:10355

  2、校址(含校区名称):
    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     邮编:310002
    滨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环路       邮编:310053
    象山校区:杭州市转塘镇象山352号         邮编:310024
    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邮编:201203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4、学历层次:本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7、体检要求: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8、男女比例:无要求

  9、录取批次:所有专业(含史论)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录取。

  10、全院9个本科专业共计37个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1550名,分专业详细计划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简章”。

  11、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即首先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直至计划完成。在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三志愿者。
   (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A、各专业【除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建筑学(建筑艺术)专业外】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a、美术学(史论)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100分和9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b、艺术设计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排名,择优录取。
    c、建筑学(建筑艺术)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专业课占50%)排名,择优录取。
   B、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成绩总分加10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C、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及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D、本院实行学年奖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
   E、我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12、学费: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均每生15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收取。

  13、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7164630
   (2)传真:0571—8716463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邮编:310002
   (4)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招办网址:http://zb.caa.edu.cn
   (5)E-mail地址:zb@c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