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须知
1、请持本院“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08年10月9日下午13:30—16:30到研究生处(杭州市南山路218号)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2、学费每生每年2万元,按学年存入学费卡,报到时出示存款凭证。
3、在校脱产学习期间不设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住宿由本人自行解决。
4、授课期间往返的交通费、医疗费、材料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
5、培养方案请登陆“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苑网”查询(点击http://www.caa.edu.cn进入“中国美术学院”首页→进入研究生苑网→专业学位)。
6、按《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前向学校研究生处(电话0571—87164859)请假获准。请假期限为二周。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二OO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