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属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为充分发挥学院优势,培养更多高素质的艺术学科研究与创作专门人才,我院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德、智、体全面发展,有坚实宽厚的艺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创作实践能力, 掌握本学科前沿的发展方向,具有独立承担和完成本专业的课题研究、论文与创作能力, 能胜任高校和艺术研究部门教学、科研、创作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
二、 学制
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学制四年)
三、 招生计划
2011年我院招生总规模35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留学生、台、港、澳地区考生可不受名额限制。
四、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人员;(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
3、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止)并有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用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2)曾在历届全国美术展览获大奖或全国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论文;(3)取得硕士学位课程班合格结业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6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年龄不限。
6、有两位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同等学力者须有二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方法与时间
1、考生(台、港、澳及国外考生除外)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材料投递相结合的方式。网报时间:2011年3月25日—4月15日,网报网址:http://zb.caa.edu.cn (登陆页面后请点击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2、台、港、澳及国外考生于2011年3月25日—4月15日到本院国际教育学院报名,面报、函报均可。联系电话:0571-87164712,邮编:310002,了解详情请登陆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gjxy.caa.edu.cn。
六、报考费用与手续
1、报考费:240元(含初、复试);外国留学生缴纳报考费:500元。
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将报考费及下列材料于4月18日前面呈或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1)填写完整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可以网上下载)。“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盖章)。
(2)两位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可从网上下载)。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先交硕士学位论文或论文摘要)。同等学力者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并提供硕士学位课程班结业证书或副高职称以上证书复印件, 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作品。
(4)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不用参加乙肝项目体检)。
(5)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2张。
(6)已发表的作品(可用彩色照片),论文、著作。
以上材料均不退还,上述材料经我院审查合格后,颁发准考证。准考名单将于2011年5月4日之前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请关注。
面呈或邮寄材料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02。
七、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考试初试与复试同时进行,考生凭我院寄发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5月7日——5月9日。
2、考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3、考试科目:见附表
八、录取
1、我院在经过初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为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考生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必须与我院签订合同后,方可录取。
3、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 
九、学费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生的学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非国家计划内委托培养、定向、自筹经费等学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年20000元(艺术人文学院所属各研究方向和“包豪斯与世界设计遗产研究”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港、澳、台学生学费为每生每年20000元(艺术人文学院所属各研究方向和“包豪斯与世界设计遗产研究”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外国籍学生学费为每生每年46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于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十、待遇与就业
1、录取的学生于2011年9月入学。在校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办理。
2、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根据合同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3、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由我院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参考用书(见附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310002;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附表:
  1、中国美术学院(10355)
2、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专家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