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本科生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学院位于浙江省首府杭州。浙江是中国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座落于西子湖畔的南山校区和象山之麓的象山校区,安宁而美丽,是艺术学习和创作的胜地。现有造型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建筑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等7个专业学院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本科生。现有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80余人在此学习。
一、申请材料
1. 《2013年中国美术学院港澳台华侨本科招生信息登记表》(请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gjxy.caa.edu.cn“下载专区”下载)
2. 本人有效证件及其影印件(有效证件:港澳学生为本人身份证和往返大陆通行证,台湾学生为回乡证);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3.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的学历证明及成绩单
4. 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5.报名考务费(每门专业人民币600元),每生可填报考2个专业(类)。
二、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1月18日(双休日及国定假除外)
三、报名地点
请将申请材料在申请期间面递至国际教育学院境外部办公室
四、考试主要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要求
1.考试日期:2013年3月16日-17日,各科目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3.考试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详见附表
4.限考杭州所在各校区所有专业(类)
五、录取
1.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除参加我院举办的专业考试外,文化科目的考试请直接登录广东省考试中心网站www.ecogd.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联招办指定的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和文化课统一考试。
2. 专业考试达到专业合格分数线,且文化课总分达到合格线者,方予以录取。
3. 2013年7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4. 被录取的新生将于2013年9月入学。
六、学费
每生人民币15000元/学年[其中: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报到时需一次性缴清一学年学费,才能注册学习。住宿费按规定另外收取。
七、学制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本科生学制为4年(雕塑专业、建筑学专业[建筑艺术、城市设计]学制为5年)。学院根据其被录取专业(类),安排进入相应部类与境内生共同学习。若因生病、服兵役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学院要求,完成学年学习任务,可休学,按学年适当延长学制。学生在校最长年限为6年(雕塑专业、建筑学专业[建筑艺术、城市设计]学制为7年)。
八、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中国美术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3、所有学生按所录取的专业(类),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由个人填报专业方向志愿,予以分流,进入各相关专业学习。但成绩不良者,不能按志愿分流,服从学校分流。建筑学(5年制)第一、第二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建筑学院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三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由个人填报专业方向志愿,予以分流,进入建筑学院相关专业学习。但成绩不良者,不能按志愿分流,服从学校分流。录音艺术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传媒动画学院完成4年制学习。一、二年级进行专业基础学习(含美术基础、音乐基础),三、四年级分别进入影视音乐制作工作室、音频工程与录音工作室、声音艺术表现工作室进行专业学习。
九、毕业与文凭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所有课程成绩均合格并获得相应的总学分和必修课(包括毕业创作/设计和论文答辩)学分,体育达到学校要求,准予毕业,将获得中国美术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同时,达到《中国美术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者将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本简章的所有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所有。
十、联系方式
电话: +86-571-87164711,87164712
传真:+86-571-87164711
邮件:caaic@163.com
网址:http://gjxy.caa.edu.cn/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9号楼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2
联系人: 王晓奋、高昕丹
附表1: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本科生单招单考各专业(类)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号 |
专业(类) |
学制 |
考试科目一 |
考试科目二 |
考试科目三 |
|
中国画 |
01 |
中国画1 |
4年 |
命题创作 |
专业写生 |
书法 |
|
02 |
中国画2 |
4年 |
线描人物写生 |
素描写生 |
速写 |
||
书法学 |
03 |
书法学 |
4年 |
书法临摹 |
篆刻与写作* |
古汉语 |
|
美术学 |
04 |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
4年 |
不考专业课。报名时须交由本人撰写的论艺术文章一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和绘画作品的照片两张(五寸大小)。 |
|||
绘画 |
05 |
造型艺术类 |
4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
视觉传达设计 |
06 |
设计艺术类 |
4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
动画 |
07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4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
建筑学 |
08 |
建筑学类(5年制) |
5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
环境设计 |
09 |
建筑学类(4年制) |
4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
录音艺术 |
10 |
录音艺术 |
4年 |
初试:音乐视听、音乐理论(2.5小时,满分100分) |
*1、绘画(造型艺术类)中的雕塑专业学制为5年。
*2、书法学的“篆刻”考试所需篆刻工具由考生自备。
附表2:2013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一览表
专业大类及所含方向 |
|
专业(类) |
专业或专业方向 |
中国画 |
中国画人物、中国画山水、中国画花鸟、中国画综合 |
书法学 |
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与教育 |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
艺术设计学、史论、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 |
造型艺术类 |
油画、版画、雕塑(该专业学制5年)、跨媒体艺术、城市雕塑、景观装置艺术、壁画与漆画、公共美术教育、教师教育(该专业按师范类要求培养)、公共艺术策划与传播 |
设计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业设计(该专业毕业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居住产品设计、交互产品设计、休闲产品设计、移动产品设计、染织设计、综合设计、色彩设计、艺术工程与科技、陶瓷设计、玻璃设计、饰品设计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摄影艺术、影视广告、影视制作、动画、 |
建筑学类(5年制) |
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
建筑学类(4年制) |
景观设计、环境艺术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