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班录取原则

  1、初试综合分成绩88分以上者;

  2、持有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的大专学历者;(比例不超过10%)

  3、复试各科成绩:“政治理论”60分、“综合面试”30分、“命题创作和设计”85分、总成绩180分以上者。

  4、符合1、2、3条件者,依据本院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5、查询方式:进入“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查询(点击http://www.caa.edu.cn进入“中国美术学院”首页—→进入招生网)。

  研究生招生查询系统

  注:考生本人录取情况和成绩可用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查询,录取结果以书面通知书为准。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