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关心的问题回答

  考生关心的问题回答:
  1、考生在所在省填报高考志愿时,请以省里颁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上刊登的我院的学院代码和各专业代码为准,不要和我院自编的专业代号混淆。填报我院专业合格志愿的顺序务必与考生已填我院志愿卡的顺序一致,专业不合格或未报考的专业不准填报。

  2、本院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成绩总分可加10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破格5分。
  例如:⑴书法学专业招生计划为20名,名次为第1名的考生均可加分,并列者计算在内,名次为第2名的考生无加分破格资格;⑵平面设计专业招生计划为55名,名次为第1至第3名的考生均可加分,并列者计算在内,名次为4名的考生无加分破格资格;⑶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为92名,名次为第1至第5名的考生均可加分,并列者计算在内,名次为第6名的考生无加分破格资格。

  3、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均为公办计划。外语科目考试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4、各专业【除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建筑学(城市设计)专业外】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美术学(史论)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100分和9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排名,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
  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建筑学(城市设计)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专业课占50%)排名,择优录取。

  5、综合分的计算方法:
  依据《中国美术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第五、录取办法”之“(1)各专业【除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建筑学(城市设计)专业外】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的规定,以艺术设计(平面设计)专业为例:综合分=考生的文化成绩总分÷所在省的高考文化成绩总分×40+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200(本院专业成绩总分)×60。
  例如:XX考生文化成绩总分为380分,其中数学成绩为3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156分。
  该考生报考的艺术设计(平面设计)专业的综合分=380(考生文化成绩总分)÷750(所在省的高考文化成绩总分)×40+156(专业考试成绩总分)÷200(本院专业成绩总分)×60=67.0667

  6、本院专业合格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6]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确定比例,依据各专业的考试成绩和考生数确定每个专业方向的分数线。专业排名是并列数计算在内的实际数。
  例如:XX考生,某专业合格,专业总分排名为第11名,同名次并列有5人,则没有12、13、14、15名,接着后面的排名就从第16名开始。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网址:http://zb.caa.edu.cn
  E-mail:zb@c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