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合作培养美术学硕士研究生2012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全球化语境下社会和文化的快速发展,培养既有本民族文化背景、又能引领当代艺术及设计发展潮流的高级复合型人才,中国美术学院和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合作培养美术学硕士研究生项目继续招收2012级美术学硕士研究生。
本项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33DE1A20060144N),是目前中国美术高等教育学位层次最高的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机构。本项目以跨文化、跨国界、跨学科、跨专业的教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多元文化判断力和艺术创造力的高级人才,并积极探索和研究二十一世纪艺术和设计的发展趋势。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的毕业生,其综合素质将符合国际化人才的要求。
二、报名条件
根据柏林艺术大学制定的《入学规则》和中国相关法规,报名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
3.已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大学艺术类本科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
4.大学英语三级(以上)考试合格者,或具有初级(以上)德语学习经历者。
三、咨询、报名、预选
1.报名咨询:电话:0571-87164779;E-Mail: caacdk@vip.163.com;传真:0571-87164651咨询时间:2012年2月6日 ─ 3月23日,每天9: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点:中国美术学院中德项目办公室(南山校区1B-411室)。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 ─30日,9:30-11:30/13:30-16:30
3.报名地点: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1B-414室
4.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交验下列材料:
(1) 报名者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证件照3张;
(2) 历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全部证书复印件;
(3) 应届生须提供有效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全部证件复印件;
(4) 同等学历者须提供学历证明、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全部证件复印件;
(5) 有德语学习经历者,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书原件。
5. 报名作品: 报名者递交的作品要注意在内容和形式上体现个人的独特创作兴趣、能力及个人的艺术发展轨迹。作品审查完毕后将全部退还本人。如发现作品非本人所作,将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 绘画类请提交20幅本人创作的作品原件,画种、材料、表现形式均不限,全部作品尺寸勿大于A0标准(119 x 84 cm),请勿加外框;
(2) 雕塑类请提交本人创作的20页左右的雕塑作品照片集或打印文本(照片尺寸:7寸以上;文本尺寸:A3 或A4),以及本人创作的10幅其他作品原件,要求与绘画类一致;
(3) 新媒体类请提交收录本人创作的影像、动画和互动作品的CD /DVD光盘一张(通用视频/音频格式),以及本人创作的10幅其它作品原件(要求参见“绘画类”;装置作品要求参见“雕塑类”);
(4) 设计类(建筑、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请提交本人设计的20页以上打印作品文本一本(文本尺寸:A3 或A4),以及本人创作的10幅其它作品原件(可以是手绘设计稿、效果图或绘画作品,要求参见“绘画类”)。
6. 报名费用(含报名手续费、作品审查费和考务费):300元/人(经浙江省物价局审核)。
7. 预选程序:中德联合招生委员会审核报名材料及报考作品后,将向符合预选要求的考生发出专业考试和面试通知。
四、入学考试
1. 考试方式:由柏林艺术大学出题进行命题创作,并由招生委员会成员对考生进行面试。
2. 考试时间:2012年4月1日 ─ 3日(考试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 考试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五、录取、学费
1. 根据报考作品、命题创作和面试三项综合评定,择优录取考生,录取名额40名左右;
2. 被录取的新生将于2012年9月入学;
3. 学费标准:美术学(综合艺术、综合设计)每学年六万元(经浙江省物价局审核);
4. 报到注册时须一次缴清一学年学费。
六、学制、教学
根据柏林艺术大学的《学习规则》,本项目的学制为两年半(五学期)。其中第一、二、三、五学期在中国美术学院学习,每学期第一阶段的专业课由柏林艺术大学安排教师承担,第二阶段的专业课由中国美术学院安排教师承担;第四学期(第二阶段)赴德国研修。在赴德学习期间,学生将根据柏林艺术大学的学期课程安排,进行理论学习和从事专题研究,收集毕业创作和论文资料,考察德国及欧洲的文化艺术──赴国外学习所需签证费、保险费、国际旅费及在国外期间的生活费均自理。第五学期为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阶段。
本项目的教学计划由柏林艺术大学制定,包括专业学习、理论学习、项目作业、德语学习、毕业展览及答辩五个部分。德语学习将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学生必须通过德语中级水平的考试才能毕业。
七、毕业、文凭
根据柏林艺术大学的《考试规则》,学生在修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即可取得相应的学分。在联合管理委员会审核学分记录合格后,学生才能进入毕业答辩阶段。毕业答辩包括:毕业创作/设计、作品展示、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
全部考试和毕业答辩合格者,将获得柏林艺术大学颁发的、获国际和国内承认的美术学硕士学位。
八、法律声明
1. 如未招满教学所需的学生数,中国美术学院与柏林艺术大学有权停止本届项目的实施。
2. 因学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获得签证,不能成功赴德学习,后果由学生自负。
3. 本项目为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课程,学习任务较重,在职人员如报考,请慎重考虑。
中国美术学院外事处
中德艺术研究生项目部
201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