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硕士生复试公告
一、复试对象:
1、初试推荐免试生;
2、外语、政治45分,业务课68分,四门总分325分以上者;
3、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专业方向,总分前三名者外语或政治其中一门可适当破格,破格分在5分之内,总分不破。
参加复试考生与录取数比例约1.2:1。
二、复试科目:见附表
复试专业 |
科目1 |
科目2 |
科目3 |
造型各研究方向 |
外语听力笔试 |
综合面试 |
创作 |
史论各研究方向 |
外语听力笔试 |
综合面试 |
写作 |
设计各研究方向 |
外语听力笔试 |
综合面试 |
设计 |
同等学力者加试:“美术史论知识”、“写作”二门。
三、复试时间:4月27、28日。
四、报到时间、地点:4月27日上午8:30—11:30分,到杭州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招生办公室报到,27日下午开始复试。考场安排等具体事宜待报到时一并通知。
注意:复试通知于4月10日前用挂号信发出,请查收。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7.4.6
20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