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艺术硕士复试方案和录取原则

   一、复试方案:

  1、入学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执行由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的合格分数线85分。
2、考试科目和分值:政治理论(100分)(以合格和不合格计,合格标准为60分),专业论文与综合面试(120分+30分合计150分),创作或设计(150分)
3、复试时间地点:2009年2月18日至19日在杭州南山路218号本院南山校区由招生办公室组织专业复试。

  二、录取原则:
1、按规定对每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2、入学资格考试和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3、专业复试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
4、符合上述1、2、3条件者,以专业二门总成绩按招生计划美术学40名(其中国画15名、版画7名、新媒体6名、公共艺术6名、壁画6名),设计艺术学10名(陶瓷与工艺美术10名)分别排名,分专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学校有权依据学科发展和复试情况作各研究方向的计划调整。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