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中国美术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复试和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合格者(外语、政治42分,业务课63分,四门成绩总分320分);
2、符合调剂条件并通过国家调剂系统确认者;
3、符合破格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教发[2009]4号文件精神:在调剂外校考生后,拟招生人数仍达不到国家计划数的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经省级招办同意,专业优秀可破单科一门,限5分之内。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考生四门成绩总分在350分以上、外语破格线为37分);
4、初试免试推荐者。

  二、复试科目:
专业笔试;外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者须加试美术史论知识和写作二门)。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
1、专业笔试:(试卷满分为150分)
美术学(除史论以外)各研究方向的考生考“创作”;
艺术学各研究方向、美术学“史论”各研究方向、设计艺术学“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研究方向的考生考“专业写作”;
设计艺术学(除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以外)各研究方向的考生考“设计”。
2、外语听力测试: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由各专业系根据思想品德考核要求和该专业特点确定面试提纲,组织面试小组,并作现场提问记录,签署面试意见,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4、复试成绩总分满分为200分(创作或设计或专业写作为150分,综合面试折合为40分,外语听力折合为10分)。
5、同等学力者加试:(1)美术史论知识;(2)写作,二门成绩总计200分。

  四、复试时间:
2009年5月 5 日、6日。专业笔试时间4—6小时;外语听力测试1小时;综合面试时间每生10分钟;同等学力者加试二门,每门3小时。

  五、考试组织:
在院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专业笔试”由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评分,考场统一安排在南山校区;“综合面试”以各教学系为单位安排场地进行考核;“外语听力测试”由公共课教学部外语教研组命题、评分,考场安排在南山校区。

  六、录取原则:
1、录取数和复试数之比约等于1:1.1。
2、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复试成绩总计在120分以上者。免试推荐生可直接进入综合分排名;统考生、单考生、二志愿调剂生,均按初、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的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同等学力者二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才能参加综合分排名。)
3、计算方法:综合分=初试成绩÷500×50+复试成绩÷200×50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4月17日

 

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1、2009年5月4日下午13:30——16:30请持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可用教务处证明和注册手续完备的学生证)等原件到杭州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报到,参加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

  2、请考生就近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到时将体检表交招生办。

  3、复试时间安排在5月5、6日,具体日程和考场安排待报到时通知。

  4、复试科目:

学科、研究方向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美术学(除史论以外)各研究方向

创作

外语听力

(笔试)

综合面试

艺术学各研究方向

美术学“史论”各研究方向

设计艺术学“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研究方向

专业写作

设计艺术学(除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以外)各研究向

设计

  同等学力者加试“美术史论知识”、“写作”二门,时间安排在5月7日一天。

  5、报到时须交考务费120元,(同等学力者另交50元)。

  6、参加复试的往返车费,在杭期间的食宿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7、复试用笔、颜色、工具等请考生自备。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