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0级艺术硕士复试方案和录取原则

  一、复试方案:
1、入学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执行由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的合格分数线83.9分。
2、考试科目和分值:①创作/设计(满分150分),②专业论文与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论文120分,综合面试30分),③政治理论(满分100分)(以合格和不合格计,合格标准为60分)。
3、复试时间地点:2010年1月20日至21日在杭州南山路218号本院南山校区进行。

  二、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我院2010年艺术硕士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每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与录取。
2、入学资格考试和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合格,不计入总分。
3、①专业论文与综合面试、②创作/设计两科复试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
4、符合上述1、2、3条件者,以①专业论文与综合面试、②创作/设计两科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名额分配,原则上按报名参加各专业方向复试人数比例(1:0.39)来进行,招生计划美术学24名(其中书法8名、油画 9名、雕塑2名、综合艺术5名),设计艺术学26名(其中平面设计7名、染织与服装设计4名、工业设计3名、综合设计4名、影视动画8名)。
6、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学校有权依据学科发展和复试情况作各研究方向的计划调整;对于弄虚作假获得录取资格者,学校有权取消入学资格。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