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实施细则
为充分体现我院阳光招生工程,促进推免生校际交流,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入我院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特制定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与名额
1、通过我院推免生资格审查者;
2、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2017年拟招收60名推免生(其中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10名;“研究生支教团计划”2名)。
二、复试科目与分值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包括专业基础、专业能力和研究水平等综合考评,分为综合素质测试(一)和综合素质测试(二)。具体要求见《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生复试考生须知》。
三、录取原则
1、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2、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二)成绩不得低于30分】;
3、按各学院(中心、部)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结合各学院拟招生计划数进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报考学生水平,对各学院拟招生计划数及学位类型进行适当调整。
四、其他
1、报名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请及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确认等流程操作。
2、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其他依据教育部及我院相关文件规定不能被录取者。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