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实施细则

为充分体现我院阳光招生工程,促进推免生校际交流,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入我院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和《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特制定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与名额

1、通过我院推免生资格审查者;

2、根据各院系录取计划,共接收55名左右推免生(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10名),原则上每位招生导师(组)接收名额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0%

二、复试科目与分值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包括专业基础、专业能力和研究水平等综合考评,分为综合素质测试(一)和综合素质测试(二)。具体要求见《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生复试考生须知》。

三、录取原则

1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2、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二)成绩不低于30分。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结合各院系(导师)招生计划进行择优录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各院系报考学生水平,对各院系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其他

1、报名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请及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确认等流程操作。

2、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其他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不能被录取者;

3)其他违反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的事项。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01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