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09-18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学、艺术管理、艺术创作(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教育。
三、招生计划
2013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规模260名(其中国家计划内研究生180名,非国家计划内委培、自筹、定向研究生80名;学术型研究生170名,专业学位型研究生90名,最终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四、学制
学制三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四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5、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或单独考试的考生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 1)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当年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本研究方向相关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规定名额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作品)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②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六、报名
1、除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外,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场摄像)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①考生须在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②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
①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补办。
②现场确认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③现场确认要求:
A、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a、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现役军人军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件等; b、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原件; c、网上报名编号。
B、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C、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D、初试报考费:120元。
2、港、澳、台考生于2012年11月1日—19日(不含双休日)到本院国际教育学院报名,不接受函报。港、澳、台考生报考费:120元人民币。外国籍考生招生简章另发。详情见中国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gjxy.caa.edu.cn 联系电话:0571-87164712,邮编:310002。
七、考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院不再另行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时间:2013年1月5日—7日。(我院专业课考试于1月6—7日举行,其中实践类专业每门专业课考试时间为4—6小时,专业课程具体考试时间以我院公布的考试安排表为准。)
2、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
3、科目:见附表。
(四)复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1、复试时间、地点与科目
(1)时间:初定2013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
(3)科目: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创作或设计或专业写作等。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覆盖本科  主干课程的美术史论知识、专业基础或写作等二门笔试科目。
2、复试考务费:120元(同等学力报考者170元)。
(五)我院单独考试和港、澳、台考生的考试与全国统考科目、时间相同。
八、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为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或者考生所在单位与我院签订合同后,方可录取。
3、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后由我院组织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
九、学费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生的学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委托培养、定向、自筹经费等非国家计划内(含港、澳、台学生)学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年20000元(理论研究方向为每生每年13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于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十、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根据协议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2、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由我院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1、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邮编:310002;
2、中国美术学院网址:www.caa.edu.cn;
3、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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